“互联网+”新举措 微信开庭显成效
更新时间:2017-11-17 09:29:40 来源:法院朱娜 点击量:
在深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,图们市法院不断探索“互联网+”工作模式,将互联网的便捷性结合到审判工作中来,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。10月30日晚,该院利用微信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让当事人能相隔千里“对簿公堂”。
原告某农资商店诉称,王某在原告处赊购了价值4万元的化肥,当时双方口头约定,王某在2016年12月末前付款,但王某至今未付化肥款,现正在江苏打工。办案法官调查到了王某的手机号和微信号,与王某取得了联系,王某表示无法回图们市出庭应诉,且因没有邮寄地址,无法委托诉讼代理人或使用网上法庭开庭审理。为了破解该案的“送达难”问题,办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议,建立微信聊天群,把原、被告添加进群里,利用微信视频聊天功能进行送达和开庭,并对庭审全程进行录像。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。庭审当天,远在千里之外的王某通过视频聊天功能参加了庭审。截至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据悉,该院为破解民事案件的“送达难”问题,除充分利用“吉林电子法院”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庭审外,还充分依法利用QQ、邮件、微信等方式快捷地与当事人建立联系,不仅突破了办理案件的地域限制,还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提高了司法效率,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。
图们市法院利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